第十三章 家

  江城作为华夏十二基地市之一,人口过亿,有【蓝月】的保护,意味着这里相对于其他城市,安全更有保障,不用时时刻刻担心妖兽攻城。

  同样也意味着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因此哪怕是岸边小区,这里依然人满为患,穷人一辈子也买不起一套房,这里都是政府所建的廉租房。

  林风一家所租住的房子在186栋,46楼。

  这是顶楼,为了节约电能,不仅没有电梯,并且由于楼顶隔板不行,冬冷夏热,唯一的优点就是房租便宜一些。

  一个月1800新币的租金在江城几乎找不到了。

  新币是如今世界的通用货币,非常坚挺,一个普通的工人,一个月收入也就在3000新币左右。

  “得尽快赚钱,搬离这鬼地方。”

  狭窄阴暗潮湿的楼梯内空气很差,有一股霉味,再搭配那还未散去的血腥气,令人作呕。

  “大姐,你和陈浩最近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你还不知道他的性子,老样子呗。”林可柔眉头微皱,语气故作轻松道。

  林风自然知道大姐在掩饰,只是不愿让他担忧,所以没有表现出来罢了。

  “呵呵,不要骗我了。”

  林风轻笑道。

  虽然两人相差八岁,但从小他和大姐的关系就很好,两人无话不谈:“我都知道了,陈浩他家对我们家不满意,嫌弃我们家没钱,没背景,对吧?”

  “甚至害怕我们拖累他们家对吧。”

  话音刚落,林可柔脚步一顿,抬头惊讶道:“你怎么知道?”

  “是陈浩和你说的吗?那个呆子,我都叫他不许说了,他还说。”

  林可柔有些生气,她不愿意让自己问题让家人担心。

  她也担心陈浩父母的嫌贫爱富让家人不满,进而对陈浩有不好的印象。

  原本他们的关系就岌岌可危,如果连自己的父母都反对,那这段关系绝对无法维持下去。

  “回家不要乱说,我自己的事自己处理。”林可柔对林风说道,语气严肃的同时透着一丝恳求。

  “放心,我不会说。”

  林风回过头看向大姐。

  大姐虽然没有什么修炼天赋,但除此之外,以她的样貌和性子,陈浩那家伙能娶她不知道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他爸妈还敢嫌弃,不过是开了一家小公司,年收入也就几百万罢了,真当自己是大财团吗?

  如果不是大姐真心喜欢,再加上陈浩对大姐的感情,林风还真不想大姐嫁入这样的家庭。

  “大姐,你也不要担心,相信你弟弟,给我半年时间,我会改变一家人的生活。”

  “不要委屈了自己。”

  “半年后,甚至不用半年,我便会让陈浩一家高攀不起。”

  林可柔望着林风坚定的目光和话语,嘴角上扬,脸上露出一丝温暖的笑意,有些感动,于是点头笑着道:“好,到时候让他一家高攀不起。”

  “大姐,开心一些,相信你弟弟的能力。”

  林风知道大姐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不过他也没有解释。

  “怎么样,要不要休息一会再爬?”

  爬到一半时,见大姐脚步放缓,林风询问道。

  对林风来说,以他体修七段的实力,爬楼梯只是轻松的耐力训练。

  但对大姐来说却并不轻松。

  “不用,越休息越累!”

  等到两人爬到46楼,林风倒是没什么,林可柔却浑身发汗,双脚发麻,呼吸很急促。

  虽然灵力复苏,普通人体质比起大灾难前要强得多,但爬46层楼梯依然是困难的一件事,所以一般来说,只要回家,家人几乎不下楼。

  咔!

  林风拿出钥匙开了房门。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不到30平方,却被硬生生隔出两室一厅一卫的小居室。

  这个房子位置和格局都不好,房间常年阴暗,即便是艳阳天都得开灯,没有什么装修,说家徒四壁有些夸张,但家里除了冰箱和电视,几乎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有。

  “回来啦。”

  听到声响,厨房内传来脚步声。

  “收拾一下,吃饭了。”

  一个围着小碎花围裙的中年妇女走出了厨房。

  她留着一头到脖子处不长不短的头发,她的皮肤很白皙,有一些浅浅的褐斑,看上去是一个很有气质,但却给人一种柔弱感觉的妇人,这就是林风的母亲林芳。

  林风和母亲有七分相似,主要遗传母亲的基因,两人站在一起,任谁都知道这是一对母子。

  林芳先是看了林可柔一眼,后者不着痕迹的摇了摇头,林芳神色不变,转身回到了厨房。

  看到母亲,林风神色一怔。

  在上一世,江城被妖兽攻破时,他并不在家,所以并不知道家人是不是惨遭杀害,不过即使是他也无法保证能活下来,更何况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家人。

  “妈,煮什么肉,好香啊。”

  林风笑着问道,声音微微有些颤抖。

  “今天獠牙猪炒青椒,当然香了。”林母的声音从厨房传来。

  “妈,你买了几斤?”林风随口问道,很显然这是没话找话。

  獠牙猪是一品妖兽,相当于一品武者的实力,同样也是最低级的妖兽,它的肉味道鲜美,相比普通的猪肉气血充足十倍,吃多了能强壮气血,改善体质。

  在平时,一斤的獠牙猪要300新币,而母亲一个月收入也就3000新币,一斤獠牙猪肉相当于她三天的工资,因此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上一回。

  不过今天,因为觉醒日的关系,城外遍地的妖兽尸体,因此妖兽血肉大降价,价格只有平时的一半。

  这也是很多岸边小区很多居民,一年一次购买妖兽血肉的日子,一次买上几十斤,放在冰箱能吃个一年半载。

  今天林母没去上班,就是为了购买妖兽血肉。

  因为今天是觉醒日的关系,今晚的饭相比往常丰盛很多,堪比过年。

  一盘足足一斤分量的獠牙猪肉炒青椒和酸辣大白菜,还有红烧鲤鱼,三菜一汤,主食是白米饭。

  在饭摆好之后,房门打开,一个手持公文包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该男子四十多岁年纪,长相普通,身材发福,第一眼给人的印象就是老实本分。

  这人是林风的继父马英纵,人称老马,靠着其哥的关系,混上一个公职人员的工作,一个月3500新币的收入,没有其他灰色收入,可见是真正的清水衙门,收入还比不上一些打工的。

  在林风七岁时,母亲便和老马在一起,虽然林风从未叫过对方一声父亲,但对这个继父,他内心依然保持着尊敬。

  虽然在林风看来,老马很普通,不管是样貌还是背景,有自己的小心思,没有上进心,要不然以他哥的关系,怎么也不至于混得如此惨。

  但不管怎么说,他毕竟做到一个父亲的职责,将他和大姐养大。

  最主要的是他很爱自己的母亲,两个结婚以来,从未红过脸,虽然无法大富大贵,但一家人虽然生活平淡,其乐融融。

  “回来了啊。”

  老马放下公文包,一边换拖鞋,一边对林风笑了笑。

  “嗯。”

  林风应了一声,还未等他说话,一个风风火火的身影便冲了进来。

  那是一个少女,个头不高,大眼睛小嘴巴,小脸有些婴儿肥,长得不是很漂亮,不过却很可爱。

  “哥,今天你炼化了什么妖灵?”

  刚进屋,少女还没换鞋,便迫不及待问道。马乐乐今年十二岁,刚上初一,今天下午她们都没上课,全程在教室观看觉醒日的现场直播。

  不只是他们,连很多公司也一样,在这个特殊的日子,谁还有上班和上课的心思。

  “哥,我在电视上看到雅歌姐了。”

  “魅惑之蝶啊!八品妖灵,真是太酷了!”

  马乐乐兴奋的大呼小叫,根本没有发现身旁父亲和大姐打的眼色。

  “哥,你炼化的是什么妖灵?”

  “不过你这么厉害,最起码也能炼化六品妖灵。”

  “听说雅歌姐还签了聚星俱乐部,发达了,发达了…”

  说到这,马乐乐终于发现其他人神色不对,顿时欲言又止,不敢说了。

  老马作为成年人,在刚进小区便从邻居口中知道了消息,于是避而不谈,而马乐乐在学校看到雅歌的身影便疯了,放学后,便一路疯跑回家,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呵呵,没有关系。”

  林风笑了笑,摸了摸马乐乐的胖乎乎的小脸,对这个异父异母,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他将其当做自己亲妹妹般宠爱。

  “哥今天没找到适合的妖灵,那些妖灵档次太低了。”

  “哥,真的吗?”

  马乐乐仿佛又活了过来,猛地一跳,惊呼道。

  她是林风的忠实粉丝,在她眼中,林风是当之无愧的天才。

  她不认为哥哥会骗自己,只是有些疑惑:“那个叶秋不是炼化了地榜排名46位的荆棘魔龙吗?哥,你连这么强大的妖灵也看不上吗?”

  “哥,你有些骄傲哦。”

  “乐乐,吃饭了,一个女孩子,整天疯疯癫癫的。”

  老马适时说了一句,他也希望林风成为妖灵师,那可以改变一家人生活环境,但和林母一样,他不会给林风压力。

  并且,林风如今体修七段的实力,不出意外,考上个重点大学没有任何问题。

  毕业了最起码是一品武者。

  一品的武者,哪怕不走武道之路,哪怕做一个普通的白领,一个月少说也有两三万的月薪,怎么都比他强。

  武者并非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强大的武者,不仅精力旺盛,连续加班几天也没问题,记忆力和理解能力,反应速度都比普通人要强一些,现在的公司很稀缺武道人才。

  以后这个家,靠的还是林风。

  “荆棘魔龙自然等级不低,不过哥运气不好没碰到。”

  林风笑着说道。

  对于他的回答,林母和老马都并未放在心上,以为林风只是随口敷衍,或者只是为了在妹妹面前保持哥哥伟大的形象罢了。

  对此,林风也没有更多解释。

  “阿风,多吃一些,你还在发育期,能吃才能长。”饭桌上,母亲夹肉给林风,自己却不吃。

  不仅是母亲,大姐也是如此。

  老马看得出来很想吃,不过他夹给乐乐,自己也不吃。

  “妈,妹妹,还有老马,你们也吃。”

  林风分别为母亲三人夹了几块獠牙猪肉,他知道自己不夹,她们根本不会吃。

  “好了,够了够了。”

  林芳用筷子压了压林风的筷子,略显疲惫的脸上露出由衷的欢笑。

  儿子这么孝顺,她显然也极为欣慰。

  “你现在还在气血期,需要补充气血,我们又不是武者,吃妖兽血肉没什么效果。”

  林芳吃了一块最薄最小的肉片,然后把肉重新夹回林风的碗内,林可柔同样如此。

  在她们看来,林风是这个家未来的顶梁柱,只要他强大了,这个家才有希望。

  老马吃了一块,其余的都夹给乐乐。

  “好了,不要夹来夹去,我喜欢吃鱼,你快吃吧。”林母催促道。

  “哥,我也夹给你。”马乐乐学着大人的样子,夹了一块肉给林风,然后埋头苦吃。

  这让林风有些哭笑不得。

  看来得尽快赚钱,要不然连肉都吃不起了。

  不过林风倒是很享受这种状态,一家五口,其乐融融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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