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一个牺牲者

  月嚎镇有几万人口,因为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来往商队和赏金猎人极多,也正因如此,在镇上有不少酒馆。

  而镇上最大也是最热闹的酒馆,莫过于森特酒馆,作为月嚎镇最大的酒馆,他们的月狼酒在荒野一绝。

  每当血月之夜来临,他家的生意更是多的忙都忙不过来,几乎所有来镇上的赏金猎人,都会到他家来喝上几杯,作为战斗之前的狂欢。

  而这一天,酒馆老板丹尼尔依旧如此,早早的就开门营业,甚至把库存的好酒全搬出来。

  午后,酒馆内的伙计忙个不停,正在柜台和客人闲聊的丹尼尔,突然看到从门口进来一个熟人,表情惊讶。

  “哟,里德,你这是在搞什么,这么多货,怎么不找个大皮货箱装着,怎么?路上搞丢了?”

  “害,别提了。”

  被称作里德的年轻人大概二十五左右,他无奈摇摇头,双手抱着一堆散货。

  “我倒是想,可箱子被打坏了,没办法,老板让我们把货搬进来。”

  “来小镇的途中,出了点意外,我们人没事,可谁知道货箱被打烂好几个,真是倒霉。”

  看着年轻人抱着快要高过脑袋的一堆货,丹尼尔有些忍俊不禁,不过毕竟对方已经很倒霉了,老板忍住没笑出声。

  “行了行了,人没事就是最好的,你赶紧弄完,进来喝两杯,我给你们免费,就当感谢你们来这里做生意。”

  “嘿,什么照顾不照顾的,不过你这话我爱听,走了走了。”

  “那就谢谢老板了,先给我来两杯月狼酒,大杯的!”

  丹尼尔看着里德和两个同伴进入酒馆,找到自己的商队老板,把扛着的货物放好坐下,不禁有些感慨。

  都不容易啊。

  每次一到血月之夜,在他们月嚎镇周边的很多商贩商队就会聚集到镇上,与其说这个时候是来做生意,不如说是来避难的。

  月嚎镇最出名的就是每次血月之夜有狼人出现,危害镇上的人,但是与周边那些平时就会被强盗、马匪抢劫的地方不同。

  至少这里血月之夜只有狼人,不会出现其他更恐怖的未知生物。

  月嚎镇位于的大荒漠,至今仍然不是人类能够完全探索的区域,危机四伏。

  所以,每五年一次的血月之夜前夕,那些可恶的盗贼就会开始行动,伏击镇子外面那些前来避难的人。

  杀人夺宝。

  里德他们算是比较幸运的了。

  想到这些,人至中年的丹尼尔感慨万千,却没注意到,就在酒馆外面,门旁边的招牌底下,有个人从好久前就一直盯着自己。

  而伴随着丹尼尔和里德交谈过后,站在招牌底下的人也动了起来,走进酒馆。

  “老板,给我来杯大杯的月狼酒,然后再弄点吃的。”

  丹尼尔从感慨中回神,一边回答一边看向来人。

  “哦,好,客人你……”

  哎?

  来的是一名年轻人,穿着破破烂烂,衣服上沾满尘土,还有不少破损,甚至看样子像是才摔了一跤。

  不过这人右边腰间别着一把左轮手枪。

  真是落魄极了呢,看起来是个枪手......

  每次血月之夜,镇长请人来镇子帮忙时,总是请很多人,所以倒是经常看到一些穷枪手到镇上谋生。

  “没问题,班迪斯,让后面准备份吃的。我们酒馆今天特价供应全部酒水食物,通通都只要五折。客人你点的这些总共二十银板。”

  柜台后,丹尼尔飞快的心算出价格,然而对方走到柜台前,突然拿出两卷东西。

  “这是什么?”察觉到对方拿出来的不是钱,丹尼尔不由定睛一看,面露惊愕。

  两卷子弹。

  卧槽,这年轻人,竟然在柜台上放了两卷子弹?!

  这是要干嘛?挑衅?抢劫?

  有些懵逼的看向年轻人,只见对方咧了咧嘴,表情肉痛。

  “我没有钱,全身上下能拿出手的就剩这个了,而且也不多。”

  丹尼尔惊讶:“你这……你要拿子弹结账?”

  “老板,别这么惊讶,进入小镇的时候,我运气实在太差了,被一个小偷悄悄扒了钱兜,我连什么时候被偷走的都不知道。”

  说着,面前的年轻人指向上身侧面的衣兜处,的确,那里有一道很明显的划痕。

  “割包贼!?进入小镇后?”丹尼尔不确定的又问。

  “是,就是进入小镇后。”年轻人肯定的回答。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丹尼尔否定,随即有些生气的看着后者,说:“年轻人,你可不能随意污蔑,月嚎镇热情好客是出了名的,哪里会有什么割包贼。”

  此时,柜台前的年轻人,也就是和柳子云等人分开,最后独自一人来到镇上最大酒馆的唐九悯。

  唐九悯闻言,满不在乎的耸耸肩膀:“无所谓了,反正现在都到了血月之夜了,就拿这十二颗子弹结账吧。”

  “不是,我说你这个人怎么有点奇怪啊,你不是说你的钱包被偷了吗?那为什么子弹和左轮手枪都还好好的在你自个儿手里?”丹尼尔对此感到十二分奇怪。

  “喂喂喂,老板你这什么意思?”唐九悯笑了一声。

  “我是名枪手唉,子弹和枪支等同我的性命,你觉得我丢什么还能把枪和弹药丢了,你是在怀疑我作为一名枪手的素质吗?”

  说着,唐九悯将两卷十二颗子弹往前微微一推。

  “反正我是接了狼人任务的赏金猎人,干脆就用子弹作为抵押,万一拿了赏金,回来把钱还你,你看到底行不行?”

  原来是一名赏金猎人,丹尼尔摊了摊手。

  “那你的运气真不太好,就按照你的意思,先拿子弹结账,祝你能够在血月之夜活下来吧。”

  这时,店员端着酒和吃食过来了。

  “班迪斯,拿些都是这位赏金猎人点的,端给他。”

  丹尼尔一边指挥店员,一边把子弹收起来,这个年轻人,八成是没机会来还自己钱了。

  每次血月之夜,损失的赏金猎人可都不在少数。

  “谢了。”

  唐九悯端着东西,然后漫无目的的到处走动,四周都是满的。

  他看似寻找座位,但却有意无意往里德等人所在的桌子靠近,转了几圈后,直接停在了对方桌边。

  “嘿,朋友,周围座位几乎都满了,我看你们这一桌还有空位,加一个?”唐九悯的语气充满客气。

  “枪手?看你这落魄的样子!坐吧,没问题。”商队老板抬起头,看到唐九悯后,拍了一下旁边的位置,语气不冷不热。

  整个酒馆里面,人太多了,喝完酒的离开,离开的还没有出去,又来新的客人。

  反正酒馆里面很多人都是用这种方式蹭位置的,很正常。

  商队老板热情招呼,他们刚刚正在闲聊,这会儿稍微因为陌生人加桌而被打断了一下。

  其他人自顾自吃着东西。

  唐九悯不着痕迹看了一圈,跟商队老板道过谢坐下。

  他一坐下,就开始大口大口吃饭,狼吞虎咽,甚至时不时噎住,然后端起酒杯,咕咚咕咚喝下去。

  月狼酒就是酒馆特制的一款啤酒。

  咀嚼声和喝酒咕咚声不停。

  唐九悯的这副饿死鬼投胎的表现,令本来因为唐九悯加桌而稍微安静下来的商队成员目瞪口呆。

  商队老板是个头发有些花白的老先生,一辈子见惯了大风大浪,看到唐九悯这种吃相没有嫌弃,倒是有些惊讶,甚至忍不住笑了起来。

  “朋友,几天没吃饭了?”

  “呼……”

  听到商队老板问话,唐九悯先是努力的把嘴里正在吃着的东西全部咽下去,然后又狠狠的喝口酒,这才长长松口气。

  “别提了,两三天没吃过一顿饭了。本来想着来镇上杀狼人赚笔赏金,但是没想到狼人没遇到,在快进小镇的时候,居然遇到一批正准备伏击商队的强盗。”

  “遇到就干了一仗,又耽误一整天,好不容易逃脱了。准备到镇上好好吃一顿,结果倒霉催的,我身上的钱被偷包贼割走了。”

  “诺,刚才我都是用十二发子弹跟老板结的账,才弄到这顿吃的。”

  说着,唐九悯回头看向结账台,对商队老板努了努嘴。

  居然还能这样?

  商队老板惊讶于对方居然拿子弹换吃的,对方一看就是枪手,在这荒野中,有句玩笑,枪手们每个人都有两个老婆,一个是枪,一个是子弹。

  拿子弹去换吃的,看来这人也是逼得没办法了,不过他更感兴趣的是对方提到的另一件事。

  “你说你在进入小镇之前遇到了强盗?”

  “是啊。”唐九悯拍了拍桌子,说:“当时他们正在伏击商队,我寻思吓他们一下,开了两枪,结果商队没听到,他们听到了,也不伏击商队了,奔着我来了,这可真是……”

  说到一半止住,唐九悯用力拍拍额头,特别无奈的苦笑。

  “当时我赶紧骑着马往另一个方向逃,然而那群强盗就是追着我不放,还把我的马打死了。”

  “掉下马后,我逃了一会儿,躲到一处沙土坡下面,幸亏劳资机智,把自己埋到沙子里才躲过一劫。”

  “妈的,差点儿就被那伙强盗给干掉了,太糟心了,我这倒霉催的运气。”

  唐九悯指着自己:“你看,灰头土脸的,才从沙土坡里面爬出来的,新鲜不?”

  “……是挺新鲜的,你可真是好心遇坏事。”商队老板犹豫片刻回答,但是紧接着他对唐九悯的态度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热情起来。

  而且是发自内心的热情。

  作为一个进入小镇前被伏击的商队,遇到了一个替商队解围的枪手。

  此时不只是商队老板,就连里德这群伙计看向唐九悯的眼神也热情许多。

  “加尔·科略,这个商队的老板。”商队老板举起酒杯,向唐九悯微微抬起。

  “真是巧了,我们商队快到小镇的时候也遭遇强盗伏击,但是没遇到你这样的好枪手帮我们解围,损失两箱货物。”

  “嗨,别这么说。”唐九悯闻言,面上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当时只是看到强盗下意识给了两枪捣乱,也不是特意为商队解围。”

  “但是你最后被强盗发现后,却没有把他们引到商队那边,不是吗?”商队老板加尔说。

  唐九悯点点头,而加尔直接笑出声。

  “这就是解围,毕竟别人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不一定会做出和你一样的选择。”

  人在危难时候总会体现出真实的反应。

  很显然,这个年轻的枪手很不错,很善良也很诚实,甚至不愿意编故事夸大自己的行为。

  “我接着跟你说,后面幸好我们的马跑得比较快,只是两个大皮货箱遭了几枪,箱子被打爆了,损失一部分不算太值钱的货物。”

  “那是挺幸运的,看来箱子帮了你们大忙。”

  “没错,不然的话我们恐怕得损失两匹好马,甚至有可能出现人员伤亡。”

  “真是万幸。”

  “没错,哦,该死,我竟然忘了这个。”加尔看着饿疯了的唐九悯,发现他面前的食物都快没了,突然一拍脑门。

  “朋友,这顿饭我请了,你就放开吃!”

  “老板,丹尼尔,这儿!过来给我这位朋友再杯酒,再给他做点好吃的上来,这些都一起算到我账上就好了!”

  加尔拍着唐九悯的肩膀,高声对老板喊道。

  “请什么请,这顿就不用你请了,我请!”结果丹尼尔一边算着账,一边对加尔回话。

  他和唐九悯这桌隔了好几桌的距离,但是却听到加尔和唐九悯之间的谈话。

  眼观四路,耳听八方,这是丹尼尔这些年练出来的本事,他经营的酒馆生意越来越好可不是单凭酒馆伙食酒水好,更是因为懂人情世故,最受客人喜欢。

  柜台旁,刚刚又收完一份账的丹尼尔立刻扭头,对着身后呼喊:

  “班迪斯,把我刚才收起来的子弹拿出来,给那位勇敢善良的枪手送去,我们镇就需要他这种赏金猎人,才能顺利度过血月之夜。”

  “好。”被叫到的班迪斯一听,非常积极按照老板说的去做。

  而丹尼尔吩咐后,再回过头对加尔喊话。

  “这顿饭不用你请,我来请,这位勇敢善良的枪手,既然来到我这儿了,就不可能让他空着肚子走出去,朋友你点餐就是了。”

  “不行不行。”唐九悯听到后,面上充满笑容,却也赶紧摆手,连忙推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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