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弗克联邦是昂撒帝国的众多殖民地之一,期初来自昂撒的殖民者在东海岸登陆,并在那里建立了最早的几座城市。
随着越来越多的移民到来,萨弗克联邦逐渐向西发展。
这种发展并不是由东向西、均匀铺开,而是西海岸首先出现一些,类似利努浦这样的沿海港口城镇,接着是联邦铁路沿线建立起作为交通枢纽的小镇,最后则是由一波又一波淘金热潮,吸引移民定居而发展起来的资源型城市群——美吉尼亚州便是如此。
不过此时,淘金的浪潮早已过去,随着矿脉的枯竭,如今的美吉尼亚州经济上以农业为主,这里有着非常壮观的自然景色,绵延起伏的余辉山脉、广阔无垠的旷野、以及散落其间的水草丰茂的草场。
移民用来福枪和炸药驱逐走土著们,盘踞霸占那些长着茂盛的苜蓿草的原野,放牧牛羊,并建立起一座座小镇。
约克镇
就是这样一座,在这片广袤无垠地,西部旷野上,再普通不过的小镇。
这里偏僻、贫穷、落后……没有金矿、没有石油、没有铁路……
它能存在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在这片荒芜的土地上,有一片区域终年生长着大片大片异常茂盛的苜蓿草,以至于这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的小镇,竟成为整个美吉尼亚州,乃至西部最好的天然牧场之一。
当然约克镇虽然只是一个小镇,但该有的一切还是应有尽有,杂货铺、治安所、酒馆、甚至是提供“特殊服务”的姑娘们。
无论是在贫穷、落后的西部,还是繁华的东海岸,这类场所都是一个城镇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这样的场所,便不能被称之为一个完整的小镇。
就像男人身上的某个零件,既深藏不漏,又不可或缺,只是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各有长短……本质上没有区别。
此时位于小镇中央的佩蒂姨妈的酒馆里,人声鼎沸。
几个衣着暴露,浓妆艳抹的波西米亚女郎,在手风琴的伴奏下跳着热辣奔放的康康舞,起伏的波涛和光洁的大腿,看的周围的牛仔们心潮澎湃,欢呼声、口哨声此起彼伏。
酒馆角落靠窗的一张圆桌前围坐着几个半大的小子,扑克牌、麦芽啤酒、餐盘、刀叉狼藉的散落在桌上。
“我左右手各拿一支柯尔科1599左轮,轮番射击,把那个劫匪压制在一块墓碑后不敢露头。”
“就在我绕到后面,打算一枪干掉那个冒犯我的蠢货……你们猜怎么着?”
一个褐色头发的矮胖牛仔,突然停下滔滔不绝地讲述,扫了一眼在座的同伴。
“该死的,没子弹了!”
“见鬼,你们知道的,柯尔科1599不像柯尔科1627,弹仓只能装五发子弹,而我已经一口气开了十枪。”
“这个时候,重新装子弹肯定来不及了。”
“于是我灵机一动,走上前去,用枪顶着那个牛仔的后腰,大喊:别动,举起手来。”
“然后……哈哈哈……他吓尿了。”
褐色头发的矮胖牛仔似乎是想到了什么极好笑的事情,自己先忍不住笑了起来。
蹩脚的讲述让一圈听众莫名其妙,他却毫不在意,好半天才止住笑意,抿了一口麦芽啤酒,继续说到:“我对他说:小子别让我在约克镇瞧见你,否则我就把你的脑袋拧下来塞进你的屁股里。”
周围的听众此时才爆发出一阵笑声。
酒桌前几个年轻的牛仔都是二十出头,躁动不安的年纪,他们目不识丁,愚昧且粗鲁,只有酒精和暴力才是他们精神上的信仰。但口袋里寥寥无几的铜便士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将一整天的时间消磨在这里。
当这群年轻的牛仔醉醺醺的互相搀扶着,从酒馆里走出来的时候,一辆马车从西边驶入约克镇,从佩蒂姨妈的酒馆门前驶过,并缓缓地停在不远处一家杂货铺门前。
从马车上走下来一个黑发棕瞳的中年男子和一个皮肤黝黑的、十来岁的男孩子。男人从兜里掏出一把铜便士支付了车费,带着孩童大摇大摆地往杂货铺里走。
对面酒馆门口那群牛仔中有人恰好认得中年男子,这人正是先前在酒馆中和同伴吹嘘的褐色头发矮胖牛仔,他知道他、中年男子是这家杂货铺的老板,又好奇那男孩的来历,便揶揄到:“嘿,达弗朗,这个小瘦猴子和你很像,该不会是你背着老板娘在外面搞出来的私生子吧?”
这话一出,惹得旁边众人一阵哈哈大笑。
“这是我城里来的亲侄子,我们克莱恩家族的高材生,念过教会学校,有毕业文凭!”面对这群酒鬼粗鄙的玩笑,达弗朗不仅没有生气,还有隐隐有几分得意。
那个褐色头发矮胖牛仔闻言却是一愣,自言自语的嘀咕道:“小白脸的亲侄子,这下可有好戏瞧了。”
马车上下来的俩人,正是从利努浦坐了三天两夜火车,又搭乘一整天的马车才赶到约克镇的林蒙和他的叔叔达弗朗。
达弗朗推开店门,店里没什么人,只有柜台后坐着一个中年妇女正低着头翻看账簿,女人穿着一件酒红色长裙,中长发,烫了头,是个风韵犹存的时髦女人,只是身材有些发福。
“亲爱的,你看谁来了。”
达弗朗献宝一样热情的将林蒙推到女人面前,并向林蒙小声叮嘱到:“快和婶婶打个招呼。”
“婶婶您好”
林蒙慌忙放下包裹,礼貌的打了个招呼。
谁知中年女人只是冷冷的上下打量了林蒙一眼,便低下头,继续翻看起账簿来。
达弗朗叔叔对妻子冷漠的态度不以为意,自我解嘲的干笑了两声,转身招呼林蒙。
杂货店是一幢木质二层小楼,一楼被分成前后两块,前面是店铺,后面是仓库,将两块区域分隔开来的是一条通往二楼的楼梯,二楼应该是达弗朗夫妻的起居室。
达弗朗指着楼梯下面那个堆放着杂物的储藏间,和蔼的对林蒙说到:“林蒙,你以后就睡这个房间。你先自己把这里收拾一下,打水的话后面有一口井,等下我去给你找张床。”
说完,便转身匆忙的向外走去。
林蒙找了个干净的地方将行李放下,打量了一下这个被达弗朗叔叔称之为“房间”的地方,大概有四五尺宽,有一半的空间高度都不足以让他站直身子,到处都落满了灰尘。
好在他在角落里找到了打扫工具,然后从仓库的后门出去,找到达弗朗叔叔说的那口井,打了一桶水,回来忙活起来。
一番忙碌,终于将这间楼梯下的储藏间打扫的差不多了,达弗朗叔叔又送来一张可折叠的铁架小床。
这是他第一次拥有自己的“房间”。
这一路上,林蒙都只能蜷缩在火车座位上,或者马车车厢里睡觉,根本没法充分的休息。到了约克镇,又干了半天的活,早已累的精疲力竭,林蒙躺在折叠床上,看着头顶的楼梯,很快就沉沉的陷入了梦乡。
这一觉一直睡到了晚上,达弗朗叔叔叫他去楼上吃饭。
晚餐是一些掺了少量麦麸的白面包,和满满一盘土豆炖牛肉,虽然比不上黑珍珠餐厅的羔羊肉美味,但也远比在家里几乎没有什么荤腥的食物强得多了。
起初,林蒙和达弗朗夫妇坐在一起吃饭还有些拘束,但很快牛肉油脂的香气催动的他不断加快勺子舀动的频率,很快就扫荡一空。
吃完晚餐后,他自觉地承担起清理餐桌的工作,端着一摞油腻腻的餐具往楼下的水井走去。
达弗朗叔叔见此,得意的对妻子说到:“你瞧,我说的没错吧,他确实很勤快,有他在咱俩能省不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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