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官仔森回过神来,才发觉站在电话亭后面的正是苏汉泽。
“丧泽,是你!”
官仔森有些不自在,他担心苏汉泽是来问他要那二十万回去。
现在他当真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了。
苏汉泽陪同官仔森蹲在电话亭前。
开口道:“森哥,你不会以为这二十万,是我大姐给你的吧?
我怎么说也跟你开了三四年的工,你想搞些什么名堂我不清楚。
怎么,钱都输完了?”
官仔森半晌没有开口,最后才悻悻答道。
“你都知道了?丧泽,你不能把这件事情告诉阿公,我会死的!”
“那你打算怎么办,再找我拿二十万回去交差?”
官仔森摇了摇头。
“今时不同往日了,我怎么敢再找你拿钱,你会拿刀斩咗我的!
丧泽,你不要声张出去,钱我会想办法去借,以后深水涉这边绝对不会有人再去找你麻烦!”
苏汉泽不禁笑出了声:“森哥,我话说得比较难听,就你现在这副模样,还有人肯借钱给你?”
“有!”
官仔森笃定地点了点头,旋即说道。
“吉米仔,两年前,在财务公司替你打理账目的吉米仔。
他这个人好讲义气,我是他大佬,问他借二十万,他一定肯给我的!”
苏汉泽瞧见官仔森这副信誓旦旦的模样,眼神逐渐开始变得厌恶。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烟,兀自点上。
侧头吐出一口悠长的烟雾,沉声问道。
“森哥,实不相瞒,早在昨天晚上,我就猜到你一定会来找我大姐再要一遭钱。
只是我没想到你手脚这么利索,那八万块还没焐热吧?
我只问你一遍,龙根让你过来拿的,到底是多少钱?!”
官仔森几乎是脱口而出答道:“当然是二十万了,丧泽,你不会以为我黑你的钱吧?”
苏汉泽的脸瞬间冷了下来。
他身后抽出了一个文件袋,在官仔森面前晃了晃。
官仔森在看到这个文件袋之后,脸瞬间就黑了下来。
这个塑封袋里头装的,正是他从吉米仔那偷来的,在越楠仔那边作为抵押的地契!
“你跟踪我?!”
“冇错,深水涉上上下下都是坑自己人的好手。
森哥,你觉得我要是把你偷地契的事情告诉吉米仔,你猜他还认不认你这个大佬?”
“丧泽,不要把事做绝,俾条活路走!”
官仔森瞬间紧张起来。
吉米仔,是他现在唯一的一根救命稻草。
苏汉泽只是无言地把这个文件袋收了回去。
在电话亭旁边坐了下来。
叼着烟悠闲说道:“老实告诉你,今天我大姐拿钱给你,其实正是我的意思。
我的想法很简单,你要是乖乖拿着钱回深水涉,下了车就有人把你重新绑回来。
你要是拿着钱去赌呢,那正中我下怀。
我只是没想到森哥你这么上脑,二十万眼都不眨一下,一个晌午不到就被你输个干干净净,也省得我再去下什么功夫!”
说着苏汉泽面色一狠,掐住官仔森的脖子怒吼道。
“冚家铲,你知唔知我这两年在荷兰是怎么过的?
你知唔知二十万,够我在荷兰捡两条命回来了!
当年八万块钱的安家费你们要吞掉,好不容易我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了,你们现在还要找我搞搞震!
是不是觉得我是天后庙里的菩萨?
扑街!我这些年来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当年认了你这个蛋散大佬!!”
苏汉泽的身体,本来就是经过系统强化过的。
尽管他掐住官仔森脖子的手已经尽量收着力了,但早就被白粉掏空了身子骨的官仔森,此时已经被他掐得直冒白眼。
当下手脚乱抓乱瞪,嘴巴拼命张开,似乎想说些什么,但又什么也说不出来。
苏汉泽本来也只是吓唬一下官仔森,自然不可能在这里把他弄死。
见官仔森已经快背过气去了,当即松开了自己的手掌。
“咳咳咳咳……丧泽……丧泽……
你留我条命,不管……要我做什么事情,我都答应你……咳咳咳……”
被松开的官仔森瘫倒在地,一阵剧烈的咳嗽后,开始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他惊魂未定地看着苏汉泽,担心这个丧门星一个不爽,当真收咗了自己的皮。
苏汉泽捏着香烟大口吸食了下,看向官仔森道。
“这可是你说的,其实你也用不着这么紧张,我要你做的事情其实好简单。
你听清楚了,跟着你在深水涉开工的那个吉米仔呢,我就非常喜欢。
他跟你混简直是屈才了。
你替我想个办法,让他在和联胜待不下去,到时候由我来出面收人!”
还在大口喘着粗气的官仔森,听到苏汉泽这番话,当即有些痴傻状。
他下意识地摇了摇头。
“不行啊丧泽,吉米仔现在是阿公跟前的红人。
赶他出社团,阿公一定不会同意的!”
“废话,像这种你们张张口,就大把往外撒钱的马仔,我不知道他是龙根面前的红人?
不过你要搞清楚了,我不是在和你商量。
当然,我也不会让你白干一趟,你点个头,地契拿回去,我另外再多给你一笔钱拿回去去给龙根交差。
怎么样,答应还是不答应?”
官仔森显然是对这个条件动心了。
他低着头思虑了半晌。
最后开口问道:“丧泽,如果你肯把地契给我,再让我拿钱回去给阿公填数的话,我可以答应你这个要求。
不过吉米仔平素里一直安安分分,我该找什么理由赶他出社团啊?”
苏汉泽把食到一半的香烟放在地面上摁灭。
冷笑道:“森哥,我一看你就知道你是那种除了好事,什么都做得出来的人。
怎么赶吉米仔出社团,这种事情难道还要我教你?
自己去慢慢想办法,总之我要在一个星期之内,看到和联胜在海底册上把吉米仔除名!”
吉米仔,原名李家源。
出身在港岛长洲,父亲是长洲岛上土生土长的渔民,母亲则是当年逃港潮中,一个漂洋过海的北姑。
自从吉米仔出生后,其父亲就带着一家老小,搬迁到了石峡尾屋邨一代,在石峡尾开了个士多店。
【在阅读模式下不能自动加载下一页,请<退出阅读模式>后点击下一页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