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5章 告别天堂(5)

  你会做饭吗你愿意为了你喜欢的人认真钻研厨艺吗要是你喜欢的女孩子不会做饭,怎么办我啊,最喜欢看别人做饭了好幸福。

  散伙饭的请帖制作完成以后,南歌和赵咸宁当时就送出去了。因为许婳不在寝室,而我又正好乐得清闲。也没有特意要求要看一眼成品。反正就是一请帖,看不看都无所谓吧。

  我这么觉得。

  新家第一次聚会就邀请了各自心中最重要的人参加,而且还是这样特别的时刻,我想我们会终生难忘的。

  那一日几乎所有的人都动手下厨,厨艺高超的要数南歌和我。所以最辛苦的应该是我们两个。赵咸宁和苏晴深就帮忙洗菜切菜。至于男孩子们自然就是负责采购酒水食物。其他的事情也用不太上他们。

  当一桌子美味佳肴上桌之后,我真是感动得要哭了。

  我虽然厨艺还不错但是向来很懒散。一般时候很少下厨。在家基本没有进过厨房。真没有想到第一次大手笔就是用在这样的场景里。再次感叹,永生难忘啊。

  说起做饭这个问题,一般女孩子都会做饭吧。即使做不来满汉全席,至少几个家常小菜还是能炒的出来的。至于赵咸宁那种只知道炒蛋炒饭的,我就不想说她了。

  还有一类女孩子是会做饭但是不做饭除非是有什么重要事情才会亲手下厨的。除了热爱烹饪和可爱的吃货们,一般很少有人喜欢天天给人做饭的。如果有现成的饭菜,回家之后就可以吃到,那何苦还要自己卷起衣袖动手呢。有时候人总是会偷一点懒的。

  这点,当做说教我自己吧。

  赵咸宁有天和我说,二十一世纪的男生好多都比女生会做饭。我惊诧。

  你不信啊。赵咸宁问我。

  也不是不信,就是没遇到过。我说的也是实话。我身边有几个男生说得最多的是找朋友一定要找个会做饭和会做家务的。我每次都恨不得冲上去抽他几巴掌。

  诶你前任不就是饭菜做得很好吗真亏赵咸宁还记得他会做饭。

  啊,是呀。我笑。

  说起我的前任,这应该算是很骄傲的一件事情吧。其实我的前任最开始是什么也不会的。在家一直是大少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那种。大概是上高中那会,不小心料到未来的生活,我不经意说了句,我特别喜欢看人做饭,觉得特别有有魅力,尤其是男孩子。我会迷上的。

  那时候我就是这样说的。压根没有想过我的前任会认真记在心里。

  然后大学的时候有次去他家玩,他家刚好没人,于是,我就很幸福地见识了我的前任认真做饭的模样。真是帅呆了。现在想起来还是很n。色香味俱全。他做的每一道菜给我的感觉都是这样。我想他一定是倾注了所有的爱心吧。我一直觉得不用心是做不出美味的。

  就像对一个人好,你首先得喜欢她,爱她。不然怎么样都不会觉得有意义。

  一个很著名的作家说,一个自己的灵魂还有他朋友们的感情,这是生活中最有魅力的东西。

  当墙壁上的挂钟显示七点整,我们的聚会正式开始。

  “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很高兴大家都能来。今天夜里我们的宗旨是不醉不归举杯”南歌举起红酒杯,话尽酒干。

  我坐在南歌的右手边。小心的扫视着大家的表情。好在大家都还正常,没有露出不悦和勉强之意。

  “常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今天大家能成为同学,校友,情人都是缘分啊。”赵咸宁紧接着南歌的话说着。可是,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啊,是她的表情。这丫头所有的情绪都压进酒水里,明明大家才一起喝了一轮。她却像是和酒有仇似的,自个儿倒得勤快。

  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吃菜,喝酒cheers”这是许婳的声音。今天许婳穿了一条淡紫色的抹胸长裙,白色的小高跟,脖子上挂着一条项链。很浅淡的妆容。最让人惊讶的不是她这刻意的打扮,而是她的头发。大概是这一两年,她的头发早已不是原来的清爽短发,是很可爱的**头。非常整齐的发型,应该是下午特意去美发店做了一下造型吧。

  “许婳,你今天可是惊艳我们了。这是独家定制款吧。”南歌看了一眼许婳说道。我对于服装品牌一直不懂,南歌却深有研究,完全是一眼就能识别质地和价格。许婳只是淡淡的笑了笑,可是我总觉得许婳是对着我的前任在笑。也许是我看错了吧。

  当然也不只许婳一个人精心装扮了一番。

  就说南歌吧,今日一改她非黑即白的着装风格。大红色紧身礼服,将她玲珑有致的身材展现得淋漓至极。“南歌,你今天真是妖艳到家了。”赵咸宁说。说完又是一杯酒下肚。

  赵咸宁今天倒是格外的清新,薄荷色的连衣裤。她的头发也早就长长,再后面扎了一个小马尾,哈,还别有心机的系了个蝴蝶结。和那两人比起来,赵咸宁完全是大一新生的模样,或者说高中生也不为过。

  我么

  作为东道主的我,今天可是逊色极了。

  一如既往的长发披肩,着一件白色的欧根纱小礼服裙,素颜。

  实在没有任何可以引人注目的地方。我觉得我的存在就是为了衬托大家的光彩照人。

  “北溪,我不是找了一套礼服给你吗你干嘛不换上”南歌瞪着我,非常不满的语气。

  是这样的。

  做晚饭以后,我们各自都换了衣服。南歌给我挑了一套露肩且低胸的晚礼服,一双十二公分的细跟高跟鞋。我试穿了以后,差点没吐血。虽然今天的聚会非常重要,但是也没有必要穿的像是要走红毯争奇斗艳。所以我果断换回了自己的衣服。

  反正我的不合时宜也不是今天才显露的。

  “我还是觉得穿这个比较适合我。”我朝南歌吐了吐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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