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惠好奇的打量着酒吧里的布置,第一次来酒吧的她,对一切都感到新奇。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看着小舞台上乐队的排练。
七点钟左右,酒吧开始上人。乐队的几个人离开小舞台,去后面准备八点钟开始的表演。吧台里的调酒师也已经久违,炫技似的将手中的调酒瓶摆弄得上下翻飞。
“余大哥,你总来这种地方么?”徐惠好奇的问。
“差不多吧。以前年轻的时候喜欢去迪吧,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觉着迪吧有些吵,就像找个环境不错能听歌,还能跟朋友聊天扯淡的地方。找来找去,就成了酒吧的常客。”余杉看着徐惠,问:“感觉怎么样?”
“挺好的。”徐惠随口答着。小口的喝着红酒,感受着入口酸涩,转而回甘的味道。“我现在感觉整个人放松了很多。”事实上她只是略微放松,整个人还显得有些拘谨。
余杉笑了笑,没揭穿她。拿起面前的饮料大口喝着。
徐惠有些奇怪,问:“你怎么不喝红酒啊?”
“喝不了,过敏。”余杉说:“上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喝得胃出血,住了一个礼拜医院。等再出来就什么酒都不能喝了。”
余杉阅历丰富,似乎总有讲不完的话题。他讲了大学,讲了工作,还讲了他游历过的名山大川与风土人情。这一切都让徐惠很新奇,不知不觉的,暂时将失恋的事儿放在了脑后。
八点钟一到,五名乐队成员齐齐登场。寥寥的几桌客人很给面子得卖力鼓掌,然后一首首的歌曲被重新演绎出来。
主唱的男歌手个子不高,有些微胖,音色很不错。最难得的是,每一首歌都做了些许改动,变得更符合他的嗓音特色。
余杉与徐惠聊得起劲,不知不觉就聊到了初恋的问题上。
徐惠问余杉:“余大哥,你的初恋是什么样的?”
“盲目、冲动,不问后果,最后两败俱伤。”余杉言简意赅。
“最后分手了?”
“是啊,大家不都是这样么?初恋有时候并不是你爱上了某个人,而是爱上了恋爱的感觉。很多时候你根本就没考虑过对方的个性跟自己究竟合不合适。”
徐惠点点头,觉着余杉的话很有哲理。她又何尝不是如此?如果不是她的坚持,她与王涛之间两年前就该结束了。
“那分手后你是怎么过的?”
“我想了一个月,然后把过去想做始终没做的事儿都做了一遍。”
“比如呢?”
“比如辞掉早就厌烦的工作,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再比如学一样始终想学,却一直没时间去学的乐器。”
余杉言语中的洒脱让徐惠心生向往,一番话激荡得徐惠心里热血澎湃。“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真好,希望我以后也能这么任性一回。对了,余大哥,你学了什么乐器?”
“吉他。”
徐惠笑着问:“学会了么?”
余杉挑了挑眉毛:“你等着。”他站起身,往小舞台走去。此时乐队主唱刚刚唱完《无地自容》,正在喝水调整。
他过去跟主唱交流了几句,然后借了把吉他侉在肩上,坐上主唱的高脚凳,对着麦克风说:“这首歌送给一位温柔善良的姑娘,希望她做回真正的自己。”
拨弄着吉他弦试了试音,主唱体贴的拿过另一个麦克风架子,调低了对准吉他。余杉冲着主唱比划了个OK的手势,轻轻弹起前奏。
短暂的前奏过后,他开口唱了。
“夜空中最亮的星~能否听清~那仰望的人~心底的孤独~和叹息。”
“噢夜空中最亮的星~能否记起~曾与我同行~消失在风里~的身影。”
短短的两句,让底下的客人纷纷将目光转移到了小舞台上;站在一边的主唱跟几个乐队成员对视一眼,再看向余杉的目光可就不一样了。
平心而论,余杉的嗓音也就中上,顶多在KTV里算个麦霸。甭说跟专业歌手比了,就是跟眼前的几个酒吧歌手都没法比。
但架不住《逃跑计划》这首歌好啊,不论是曲子还是歌词,都是经典中的经典。
A段结束,余杉进入副歌。
“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和会流泪的眼睛,给我再去相信的勇气~噢越过谎言~去拥抱你。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噢~夜空中最亮的星~请指引~我靠近你~”
卡座里,徐惠双手托着腮一眨不眨的盯着小舞台上自弹自唱的余杉。小舞台顶部的追光灯打在余杉身上,让那件白衬衫亮得刺眼,犹如春日里的阳光。
唱着青春与梦想,带着年轻的底气与冲劲,这首歌几乎立刻就走进了徐惠的心,那刚刚被余杉洒脱话语激发的澎湃还未消退,此刻又高涨起来。
其余酒吧的客人虽然没有徐惠的感受,却也体会到了歌中的恬静与浪漫。没人煞风景的交头接耳,也没人频频举杯,大家好似在听演唱会一样,聚精会神的盯着小舞台。
四分多钟的歌曲很快到了最后阶段。
“夜空中最亮的星~能否听清~那仰望的人~心底的孤独~和叹息~”
唱完最后一句,余杉收了吉他,台下鸦雀无声,他冲着麦克风说:“唱得不好,大家见谅。”说完起身往回就走。
等他走到一半,迟来的掌声先是零星的,紧跟着连成片的响起。几个走了心的年轻男女还纷纷吹起了口哨,片刻之后起哄声此起彼伏,连绵不绝。
余杉笑着冲大家招了招手,回了自己的座位。他抄起饮料灌了一大口,说:“好久没唱,嗓子有点紧。”
徐惠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余杉,有些崇拜的说:“唱的真好……这是谁的歌?”
“呃……”余杉卡壳了一下,心里暗说坏了,喝点饮料有点得意忘形了。“当初玩儿吉他时跟一高手一起琢磨的歌。”
话音刚落,就听后面有人说:“哥们这歌是你写的?厉害!”
余杉转头一瞧,只见刚才那主唱跟一个三十多岁穿着运动装的男人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自己身后。开口的是穿运动装的男人,见余杉回头,那人赶忙自我介绍道:“我叫冯铮,这家酒吧的老板。”
余杉起身主动与其握手:“幸会幸会。”
冯老板很大气,打了个响指,冲着服务员指着这张桌子说:“记上,这桌免单。再给上两杯鸡尾酒。”
“这怎么好意思。”
冯铮一摆手:“别客气,我这人没什么大钱,免个单还请得起。还没请教……”
“哦,余杉,余者寥寥的余,杉树的杉。”
冯铮瞧了瞧余杉的面相,说:“看样我得比你大,那就叫你一声老弟。”
余杉赶忙先敬称了一声:“冯哥。”
“坐坐坐,”冯铮说这话带着主唱也坐了下来:“老弟做什么工作的?”
“倒腾点手机,赚点小钱。”
余杉话一出口,冯铮就皱起了眉头。咂咂嘴,说:“有个不情之请,不知道老弟有没有兴趣到我这儿来驻唱?”
冯铮一说出来,你还真别说,余杉还真就颇为心动。他这一代人,就没赶上过好事儿。父母经历过上山下乡,视没上过大学为一辈子的遗憾,所以狠命的逼着他从小刻苦学习。什么兴趣,什么爱好,只要跟成绩不沾边的统统都会被逼着放弃;文理选择看哪个能出分,能考上大学,不看哪个更擅长;专业选择看哪个就业之后赚钱多,不看自己想干什么。
好不容易到了高考,正好赶上扩招,本以为是好事儿,结果等到毕业才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前一届的师兄留在连港刚参加工作就四千多的工资,等到余杉他们一毕业,直接降到了两千六。从起步阶段就被前一届的师兄落下好几个等级。
工作后一边干着自己不喜欢的工作,闷头赚钱打算着攒钱买房。等抬起头来才发现,不知不觉中房价已经到了难以企及的地步。全款是不用想了,能交个首付就算不错。于是乎就成了房奴,跟着又成了车奴,若不是余杉醒悟的早,没准现在还会成为孩奴。
兜兜转转快三十年一晃而过,余杉自觉过得稀里糊涂,所有的选择都是在懵懵懂懂的情况下做出的。没人关注过他想干什么,也没人问过他要过什么样的生活。他醒悟的还算早,辞了工作,背包走天下,痛痛快快做了回自己。也是在旅行途中,他遇到了现在的妻子赵晓萌,找到了跟自己契合的另一半。
如今的他,小学体育老师兼奥数老师当着,门市房收着租子,没事儿写点小文,晚上带媳妇去酒吧听听歌,赶上假期两口子总会选择去远行。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唯一的遗憾就是他好不容易练好了吉他,却苦于没有用武之地。除了给赵晓萌弹几曲难得有别的听众。有一阵闲极无聊,余杉甚至跟媳妇商量着七夕背着吉他曲西餐厅,挨桌唱《分手快乐》,不给钱就唱《小三》,一晚上绝对能发家致富。
后来没成行,因为赵晓萌怕余杉被揍得不成人形。
冯铮的要求,与他来说简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好事儿。他仔细琢磨了一下,还是推辞说:“冯哥,不是我矫情,我这边时间的确有限。你看这样行不行,驻唱就免了,我偶尔过来唱两嗓子,你不收我钱就行了。”
冯铮也是爽快人,一拍大腿:“行,别说唱歌不收钱,你来永远都免单,就这么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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